第248章 谋杀 E第47章_无人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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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谋杀 E第47章

  民国二十二年,农历七月十四。

  晚八点,钟表行的西洋钟齐齐发出低沉撞响,数双眼睛闭合,潘多拉的晚餐准时开始。

  两扇虚幻之门,和门内风格迥异的朦胧场景,蛛网,杂物堆,三根始终燃烧不灭的白蜡烛,金色旧钢笔与黑色硬皮本,三线互通后的晚餐上一切布置还与上一次一般无二。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桌上的饭菜数量与桌边围绕而坐的斗篷人影都大大地减少了。

  属于第一线的雕花红木门里,昨晚尚有七名玩家,今晚便只剩下两名了。

  这两名分别是十二号和二十三号,后者就黎渐川的判断而言,应当便是宁永寿。因为根据目前的线索看,玩家恢复记忆,从前线跳到后线,是副本内的规则操作,晚餐位置是不会因此而改变的。

  隔壁半面银丝帘子里却更少,就还幸存着一名玩家,座次是四号。排除法也能猜到,此人就是已顺利霸占了蓬莱观的冯天德。

  至于黎渐川眼前这张简陋的木桌边,统共也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便是七号。

  “人少了,可算是清静了。”

  第二线的餐桌传来一阵满意的笑声,冯天德抖了抖身上的斗篷,颇为愉悦享受地调整了下坐姿。

  他的话好像也突然多了起来,与昨天晚餐的表现截然不同:“就剩五个玩家了,应该都到第三线了吧?那要是解谜没什么戏的话,是不是可以商量下,三人通关的事了?”

  “举手投票,选择杀谁?”

  三张餐桌俱都寂静,无人回应他。

  冯天德恍然,嗤了声:“懂了,都是奔着解谜来的高智商天才。”

  他这声讥嘲还未落地,白蜡烛点起的烛火便一阵晃动。

  随着啪一声轻响,黑皮笔记本飞快翻开,空白纸页一张张如箭飞出,来到剩余的五名玩家面前。

  所有人,包括刚才开口的冯天德,好似都胸有成竹般,未曾犹豫,直接便停下了四面打量的动作,摘下纸页,开始书写。

  黎渐川笔尖落下,眼角瞥见其他玩家的反应,不由暗自蹙眉。

  第三线的时间刚走到第三天结束,尚有一多半时间剩余,但这些玩家却好像都已经摸到了真相的轮廓般,很有点稳操胜券,无须再隐藏实力与身份的意思,不见之前半分或真或假的试探和遮掩。

  晚餐开始前,黎渐川从头到尾仔细捋了捋自己拥有的所有信息,自认为自己的进度还算是在前列,距离最终解谜就只差一步关键线索和一些侧面佐证。可现在一看,也许鹿死谁手还不好说。

  他从不小看任何一个对手。

  思绪飘出了一刹,又迅速收了回来,黎渐川敛住心神,不再观察其他人,只聚精会神于眼前的纸页上。

  “我申请延长自身碎片书写时间。”

  他最先写下一行字。

  纸页微微颤动,像是有谁在思考。

  两秒后,血字勾勒,回应了一个可字。

  黎渐川稍稍挑眉,对这答复并不意外。

  从上一次晚餐十二号同这对黑金纸笔的交流来看,就能知道,这次的说明人还算是挺好说话的。而且一定程度上满足玩家的合理要求,大概也是在魔盒游戏规则范围内的,就如规则同样默许说明人一些不涉主要剧情的恶意误导。

  这算是对晚餐的一次小小试探。

  事实上,延长时间,黎渐川有延长时间的写法,不能延长时间,自然也有不延长时间的写法。

  血字消失。

  黎渐川凝神落笔,一行行变换了笔迹的简体字被快速写出。

  “民国二十年的七月初十,一名神色阴郁的年轻人从梦中前来拜访冯天德,带着一个血红的、灰粉的、不断蠕动着的人脑雕塑。

  他疲惫又无力,被灰败与绝望充斥,说话时恍惚而又夸张,低沉与亢奋不须切换地爆发着。他称这是他的大脑,他在一场怪诞的梦里无法醒来,于是挖出了自己的大脑,想要调查自己梦魇的原因……”

  这段碎片记录的开头几乎是完全复制了黑皮笔记本曾补全过的《七月初十挖脑魔案》。

  但写过诡异年轻人的出场后,黎渐川的笔锋却忽地一转,直接写道:“后来综合各方信息,我们终于知道,这名年轻人叫作孙朋来,出生于公元2033年,并不属于朋来镇所在的民国时空。

  现在,我们的重点暂时不在孙朋来的来历上。我想要告诉大家的,是这桩挖脑魔案的原委。”

  黎渐川运笔如飞。

  “在我之前,还有一个人,第三线的二号玩家,他也曾试着破解过这桩案子,并将其大致的轮廓勾勒了出来,仅有的几样证物也都收集妥当。他准备得如此万全,可却仍旧失败了。

  根据他失败的经验,我详细总结了此案,发现了这桩案子最关键的一点,也是二号玩家的错误之处,那就是此案的凶手究竟是谁。

  此案发生在七月初十,主街附近的长寿长宁胡同交叉之处,便是此案的案发地点。

  当晚,冯天德与手捧着一件人脑雕塑的孙朋来凭空出现在此地。受限于天色,无法看清两人的神色表情,但冯天德脚步拖沓踉跄,表情空白,好像梦游,孙朋来的状态也是疲惫恍惚,偶现怪异肢体动作。

  两人在胡同内简单交谈了几句,具体交谈内容未知。

  以上描述来自此案唯一的目击者,报童陆小山。”

  钢笔微顿,开始概括这位目击者的所见所闻。

  “在陆小山的视角,他因起夜或是某事外出,总之是出于某种原因,在夜深无人时路过了胡同拐角,无意间瞥见方才还无人在的墙下阴影中,似乎突然多出了两道身影。

  其中一道不认识,显然并非朋来镇的人,而另一道正是常命道童来寻他买报的蓬莱观观主冯天德。

  他虽好奇这两人深夜在此作何,但还是不敢去靠近探听,唯恐惹祸上身。是以,便悄悄路过离开了,未引任何人注意。

  可很快,当他回来,再次路过此处时,却好巧不巧,正看到那名陌生的年轻人一身是血地趴在地上,生气全无。

  冯天德半跪在侧,一边饿疯了般痴迷地舔着手中不断蠕动的一颗活人脑,一边动作僵硬好似僵尸一样,从地上捡起血糊糊的头盖骨,缓缓扣回年轻人的后脑。

  陆小山死死捂着自己的嘴,好似行尸走肉般悄悄走回了自己家中。

  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认为那或许是一场噩梦,又或许是太多妖异鬼怪的传说令他生了幻觉。

  总之,绝非是真的。

  可第二日拂晓,刺耳的尖叫声却穿透了整个朋来镇,向陆小山宣告着,昨夜一切所见,尽皆真实。

  朋来镇第一桩凶案就此诞生,引得各方云动,几乎霸占了所有报纸的头版,连位高权重的县城警察局局长都为此案,特意来到了朋来镇,四处调查。

  陆小山作为那片区域的住户和消息灵通的报童,自然是被不止一次地问询过。

  可他亲眼见过那位丁局长与冯天德相谈甚欢的模样,知道其对冯天德的推崇尊敬,又怎么敢说出自己看到的?

  他对大人物们太了解了。

  冯大师和他这个小报童站在一处,任谁都会觉得小报童才是凶手,亦或贱民居心叵测,诬陷构害大人物。

  说来说去,都是没有人信他的。与其说出去,惹祸领死,倒不如将之烂在心里,慢慢忘记。

  陆小山大约是如此想的,也便是如此做的。只是他低估了那一夜的残忍血腥对他的冲击。

  他看着一份又一份报道着挖脑魔案的报纸从他手中被送走,开始整夜做梦。

  梦魇将他折磨得最厉害的时候,他紧紧地缩在自己的破旧木床底下,半梦半醒,浑浑噩噩,状若疯癫地用石片,用手指血,在地上,墙上,头顶的床板上,缭乱地画下了当时的场景,写下了一些缺腿儿少胳膊的文字——这些便是二号作为第一个轮换到陆小山角色的玩家,所得的最大收获。

  除此之外,还有一块冯天德道袍的碎片,是陆小山听到尖叫,赶去现场后,无意看见,悄摸拿到的。

  由这些,二号便认定此案凶手为蓬莱观冯天德。

  与朋来镇上一些人猜测得一般无二。甚至最初,我也是这样怀疑的。

  但我在得到二号的一半记忆后,又重新审视了陆小山的混乱画作和文字,并与从第一线十二号处获得的黑白照片进行对比。

  经过这一番大胆的思考和假设,我合理推测,挖脑魔案的凶手也许并非是状若失神、舔舐人脑的冯天德,而是当时现场的另外一个人。

  死者孙朋来。”

  一分钟时间眨眼即逝。

  另外三名玩家纷纷放下了手中的钢笔,任由纸页飞回。

  三张餐桌上,只有两张纸页还躺在桌面上未被召回,其中一张在黎渐川手中,而另一张,却是在冯天德笔下。

  一些隐晦的视线绕在两人身上,像是要透过漆黑的斗篷,盯出些究竟。

  黎渐川对此恍若未见,仍奋笔疾书。

  “这一推测并非胡乱臆想,凭空捏造。

  支持这一推测的证据有三点。

  第一点,陆小山潦草的图画上有一处细节显示,冯天德捡起头盖骨,将其盖回孙朋来后脑上这一动作的起始点,是在紧挨孙朋来身躯中部的一侧,即左手附近。

  第二点,拍摄于天亮之际的黑白照片虽模糊,却仍能看出孙朋来左手的大致模样,他的左手呈半爪状,好像曾经抓住过什么,五指间有鲜血碎肉,和两三撮毛发。

  第三点,笔记本曾完善过的《七月初十挖脑魔案》曾明确提到冯天德在这一晚的状态。他是在梦中见到了孙朋来,并在观看人脑雕塑时抽搐癫狂,失去神智,再次醒来,便是在蓬莱观自己的房间。所以,案发时冯天德确是在梦游之中,且他梦游中失去神智大概率是孙朋来所为。

  由这三点,我认为无论当时动手挖脑的是冯天德,还是孙朋来,真正的凶手都只有一个,那便是孙朋来自己。

  当然,比起冯天德被操控挖脑,我更倾向于是孙朋来自己动手。

  因他深陷于永生诅咒,不止一次试图杀死自己,以获解脱,尤其他当时的状态,极像处在永生细胞失控、精神异常时。

  ……

  以上,便是我所记录并破解的挖脑魔案的全部。”

  钢笔圈下句号,徐徐停下。

  被密密麻麻的文字塞满的纸页倏地飞起,返回了黑皮笔记本内。

  几乎同时,冯天德也停笔了。

  相隔一扇虚幻之门、半面银丝帘子,黎渐川与冯天德遥遥对视了一眼。

  两人目光皆沉。

  桌面中央,黑皮笔记本终于收回了所有纸页。

  它再次返还最初,又再次掀开,一页一页翻过前面的故事,来到一张新的空白页。

  金色钢笔临空竖起,落在笔记本上,缓缓书写出一段崭新的文字——

  “这是一段不属于这个时空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叫孙朋来,是一个拥有很多很多朋友的五岁小男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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