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踏雪乌骓_倾城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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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踏雪乌骓

  “亲爱的叶美人儿,你怎么穿了我的衣服……”

  “我记得有留下内衣呀。至于外衣,你可以穿我的嘛。”

  “笨蛋!本大人平生最憎恨裙子——而且那也太小啦!快还我衣服!”

  “你没发现我穿铠甲更帅气吗?”

  “算了吧小鬼!你现在活像只蹲在水桶里的松鼠!不想挨揍的话就乖乖还来!”

  “是吗?那你就出来追松鼠吧!”

  “……你以为我不敢?”

  “哟嗬~大家快来看哪~~伟大的天骑士、雷神骑士团团长楠·帝释天阁下即将演******载难逢的裸奔实况,快来看哪~”

  “亲爱的叶美人儿啊,难道你真的狠心欺负弱小可怜的我?”

  “阿楠,你要是还当自己是女人就别在穿这种铁疙瘩似的骑士铠!想要衣服也行,只要你保证今后不再叫我叶美人。要知道,任何有良知的男子汉都不甘心忍受这种侮辱。”

  “男子汉?你?!我宁可穿裙子!”

  “喂,听我说,阿楠,你不能这么任性……”

  “你等着!出去再收拾你!”

  “哈……哈哈,阿楠,长裙穿在你身上都变成超短裙啦。真的很难看——”

  “就穿!就穿!出去揍扁你!”

  “……哎唷……这鬼铠甲好重啊!”

  “喔哈哈~七十五斤的镔铁骑士铠,穿着它,你只配跟蜗牛赛跑!叶美人儿~我要出来啦!你~是~不~是~很~着~急~很~害~怕~呀?喔哈哈哈哈~~”

  “阿楠,我的朋友,要知道,这只是个玩笑。现在就把铠甲还给你,让我们把那些不愉快的误会忘掉吧!”

  “不要嘛~人家就是想揍你!”

  “请务必再考虑一下罢!你肯定有更好的选择。”

  “除非……除非你进来帮我穿衣服!”

  “这个……男女授受不亲,小姐请自重……”

  “穿裙子!穿裙子!揍扁你!揍扁你!”

  “算了……我认输。”

  “叶美人儿你真好!”

  “哼……”

  哑婆婆颤抖的手指护着灯草,白色石英与灰色的铁片撞击,火星从撞击处飞溅出来,落在灯草上,愉快地燃烧了。这个瘦小的老妇人痴痴盯着火光,脸上露出舒适的笑意,她把烛台放在灶台上,给匆匆赶制的白狐大氅缝上最后一针。

  这件华丽的冬装当晚就穿在倾城身上了。当楠·帝释天与牵着他的手出现在雷神骑士团的餐桌上时,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他们身上。惊叹汇成了潮声。他们在为倾城的美貌惊讶之余也没忽视阿楠脸上难得一见的微笑。

  跑的快先注意到倾城脸上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长长松了口气。“大人今天看起来很特别,笑得像个孩子。”

  “因为她本来就没长大啊,跑的快,能否帮我介绍一下在座的诸位?在这之前,请先把这两头类人猿从我身上拉开。”

  “师父啊,您怎么能这样诋毁为你流下思念之泪的弟子?”无比神奇用饱受伤害的眼神注视着倾城。

  “是这样吗?误把类人猿列入门墙的我才更应该痛哭流涕吧?”

  “师父,你老人家对无比神奇的评价真是一针见血深得我心啊。”神奇无比谄笑道。

  “难道你不明白‘两头’是什么概念吗?”无比神奇怒目相视。

  神奇无比狡猾的笑了。“好兄弟,在这方面你总是一个顶俩。”

  两位骑士队长的到来迫使他们结束了争吵,他们是久违了的“无聊”和“废话”,和三年前相比,他们唯一的改变或许就是更罗嗦了。

  楠决定用食物塞住部下们过于活跃的舌头,提前敲响了开饭的铜钟。这个颇具贵族气的小仪式由她的女仆哑婆婆来执行,受到老太婆淡漠而虔诚的神态的感染,骑士们也都收敛笑容正襟危坐。

  女骑士们端着餐盘走进来了。她们裸着大腿,小腿戴着小牛皮护甲,结实的******藏在华丽的胸甲下。不禁在餐桌旁,你同样可以在马场和战场上发现她们的倩影。

  这些年轻的姑娘都曾是献给楠的祭品,因为服侍得体,楠准许她们保留着美丽的容貌。出于对流浪生活的热爱,她们自愿留下来,成为骑士团中的一分子。在这里,她们至少不用担心自己在父母和媒婆眼中等价于几头羊。

  食物很丰盛,最先上来的是羊奶和烤肉,然后是大罐大罐的烈酒。主食是青麦无酵饼和烤马铃薯。辣酱和青葱是最好的作料。

  这些东西在每个人面前堆得像小山一样,每个人都尽量往肚子里多塞。一整天的行军,大家都饿坏了。

  倾城在吃饭的同时不得不与十个以上骑士进行谈话,委实不堪重负,后来干脆不管人家问他什么,一概嘿嘿傻笑。

  商人们也来了。他们总是很准时的出现在餐桌旁,总是吃的最多,吃完之后也总是擦擦嘴巴就走。

  骑士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倾城却觉得很奇怪。

  开始的时候,倾城以为商人们已经付给骑士团伙食费,而当楠声称并没有从商人们手中得到哪怕一个铜板之后,他就觉得很不可思议了。

  席间阿楠特地向商人们介绍了倾城,说他是雷神骑士团最尊贵的客人。商人们就破例赠给他一件礼物——一艘廉价的玻璃船模型。

  晚宴结束后,倾城问阿楠:“你有邀请他们吗?”

  “需要邀请吗?”阿楠不理解他为何有此一问。“他们跟我们走一路,不来这里吃饭,又能去哪里?”

  倾城说:“你为什么不向他们收税?”

  楠耸肩一笑:“我没想到。”

  倾城说:“你应该向他们征税。应该征收他们全部收入的五分之一。”

  楠只好说:“那就从下次开始吧。”

  倾城说:“我认为应该从现在开始,五分之一的保护费,十分之一的向导费。法律会给你带来更多的财富和威信,但你必须坚决的执行它。”

  楠有点生气了。她说,“商人不是强盗,他们得到的只是应该得到的,他们没有罪。你为什么非要逼我抢走他们的血汗钱?”

  倾城冷笑道:“因为他们来自朱雀。”

  楠诧异的问:“朱雀?”

  倾城说:“他们来自朱雀,却送了我一只玻璃船。他们送了我一只玻璃船,却撒谎说那不是玻璃是价值的‘冰雪宝石’。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冰雪宝石,那不过是廉价的玻璃!那种玻璃船在帝都大街上到处有的卖,最多值十个铜板。他们送给我值十个铜板的玻璃船,却撒谎说那破玩意是无价之宝,这不是摆明了当我们是傻瓜吗?人家当你是傻瓜你还替他说话那就真是傻瓜了。那些骗子把玻璃和塑料带到玄武来,对人说是宝石是龙皮。用一文不值的垃圾骗走大把大把的金币银币,他们是强盗中的强盗。你成了强盗劫掠的保护人。更可笑的是你居然没有捞到半点好处。总而言之,你要是不狠狠敲他们一笔就是怙恶不悛。”

  楠静静听他说完,面无表情的说:“假如他们认为能从我身上捞到好处,就由他们去吧。这种事情我才不在乎呢。”

  倾城叹道:“可你总该替骑士团着想吧。对没有国籍的流浪佣兵来说,钱永远不会嫌多。只要你又足够多的钱,就可以让战士们丢下这笨重的铁甲生锈的刀枪换成最精良的装备,可以扩充军队,可以购买领地,可以修建城堡,只要你愿意,你甚至可以买下这个国家成为至高无上的君主!”他身子前倾,用一种充满蛊惑的挚情凝视着楠。他的眼睛变成了纯净的红色,那是熊熊燃烧的欲望之火,是征服者的野心。

  楠几乎被他说服了。

  她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冲突,变得局促不安,也许是为了掩饰复杂的心绪,她把拒绝直接摆在脸上了。

  “我当然会考虑,但是不一定非要用你的方式。这么多年我们一直过的很好,将来也一样!此外,我可不喜欢你用命令的口气跟我说话!”楠傲慢的说道。天骑士的尊严战胜了突如其来的诱惑,这胜利来得如此艰难,楠问自己,如果倾城再次对她说出同样的话,她还能拒绝吗?她心里发冷,不由打了个寒战。

  倾城恍然大悟:“原来你根本就是故意针对我。”

  楠站起身来,冷冷的说:“这样理解也未尝不可。总之,在我的军队里,再也不希望听见野心家的声音!”叹了口气,她惋惜的说:“叶美人儿啊,我真没想到你脑子里竟会有如此疯狂的念头。三年前的你,可比现在可爱多了。”

  倾城冷笑道:“让该死的叶美人儿见鬼去吧,阿楠,你不配当骑士团的领袖!”

  “那你就试试看能否赶我下台吧,叶美人儿!在玄武,在草原上,除了夸夸其谈你什么也做不到!”楠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帐篷。

  前进!前进!再前进!

  日复一日,雷神骑士团朝着温暖湿润的雷泽地区进发,把来自北方的寒流甩在身后。

  这支年轻的军队里随时随地洋溢着歌声与欢笑。今年他们已经赚到了足够的钱,至少在这个冬季里,战争和死亡不再是他们的伴侣。帝国历122年的最后一个月里,只有阿楠和倾城之间仍保留着寒冬的痕迹。

  整整三天,他们一句话也没说。楠不是小气的人,她一开始就觉得为这点小事闹到这个地步实在不值。可要让她主动找倾城谈和,却又委实放不下面子。

  她曾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找倾城出来单独谈谈,冰释前嫌。不知道无心还是有意,倾城却始终没给她独处的机会,白天晚上他都跟便神奇兄弟、无聊、废话、跑的快等人混在一起。他现在已经完全把自己融入骑士团了,并以其超人的魅力赢得了骑士们的友谊。

  尽管冷战维持至今,阿楠却始终未曾让倾城离开她的视线,行军的时候洗澡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睡觉的时候,她总是把脸朝着一睁眼就能看见他的方向,不仅因为牵挂,更因为不安。

  她不喜欢倾城距离她的部下太近——这让她平生第一次感到嫉妒的滋味。除此之外,她也担心倾城不怀好意。她现在终于明白,假如倾城真的想瓦解她的军队,那么他现在就已经做到了。

  这天晚上,楠又把自己灌醉了。

  她已经连续三个夜晚靠酒精麻醉才能入睡,虽然过去的日子里,她也经常依赖这种火辣辣的液体麻醉神经,驱除内心的空虚,可却从没感受到如此强烈的需要。

  一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想让自己恢复原装,以往遇到不开心的事,只要大醉一场,一切就都过去了。可是现在却没那么容易了,让她不开心的根源是个活人,就算她酒醉醒来,他还是在她视线里东游西逛,仿佛在反衬她的愚蠢。

  楠有时候真盼着自己发次酒疯,然后把倾城痛打一顿,那样的话心情会舒畅很多吧?可是她喝醉的时候又偏偏最不能动手——下手太狠,怕把倾城打死。每当意识到这一点,楠就会从内心深处生出一种疯狂而压抑的欲望:还不如让他喝个酩酊大醉然后痛打我呢……

  这念头给她的自尊心注入了神奇的毒剂,在被倾城凌辱的幻想中,她首先感到了自尊心瓦解的羞怒感,之后一副不存在的画卷把她迷住了:她,楠·帝释天,拥有无穷力量的女人,至高无上的天骑士,掌握万人命运的骑士团长——跪在——他,叶倾城,美丽而优雅的男人,有?******?一般的气质和三种颜色的眼睛,失足跌下天堂的堕天使——面前,被凌辱,被蹂躏……赤裸的身体,羞耻,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伤口,布满细微刀痕的皮肤与肌腱,火红细腻的纤维,血管,蠕动,异国美少年魅惑的香气,红艳艳的罂粟花,朦胧迷幻忧郁沉醉的堕落,痛楚,呻吟,求饶,跪拜……短发、长腿、佩剑的少女走进大哲寺骑士圣殿,宣誓,忠诚,宣誓,信念,宣誓,狂热的宣誓……大僧官主持仪式,无耻的胁迫,寒冷的冰窟……完美而陌生的丈夫,让人窒息的相处,性爱,冷淡,匕首刺入肉体,拒绝继续,分裂……死神——美丽优雅的仙女,像春天的泉,像妹妹一般的仙女,却有着男人的性器……静谧湖水般的微笑,飘在风中的长发,妖气森森,遁入魔道的妖冶唯美,天使还是魔鬼……迫近,迫近,迫近,撕扯我的头发,可以让我痛苦,让我哭喊出来,假如你愿意……凶暴的进入我的身体,让我的灵魂尖叫,岩浆融化了身躯,胃抽搐,心脏跳出来了……口渴……

  画面模糊,蜕化成支离破碎的、无意义的符号,渐渐淡出脑海,在冷汗与心悸之中泯灭。楠感到口干舌燥,身体发出警报,强烈需要水分。她走出帐篷,来到喧嚣的人群之中,大口喝酒,喝了很多,还是渴,她知道,自己身上真正需要灌溉的器官绝不是胃,是灵魂。

  这天晚上,楠的心情一如既往的坏。

  她决定把自己灌醉,于是开始喝酒,后来觉得心情沉闷,很想出去走走。在一堆篝火旁,她看见了倾城,出奇的,他没跟骑士们在一起,支颐独自,看起来很忧郁。

  楠循着他的背影走去,便在他身后驻足,静静凝视。有一堵看不见的墙横在他们之间,无法靠近。她猜倾城心情不好,可能因为自己,也可能是想念春江水月,后一个猜想让她感到不快,于是放弃了搭讪的念头,悄然走开。

  途经商人们的帐篷,听见闹哄哄的笑声。楠驻足门外,呆立良久,模模糊糊听见商人们兴高采烈的谈论这次旅行的收入。那些数字是她过去所不敢想象的。后来她又听到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话。得意忘形的商人们用最刻薄的话侮辱她和她的骑士团,并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谈论着他们的工作,为了保护这些蛀虫而进行的战争,他们把她的大度当成了愚蠢。

  楠叹了口气,信步走进帐篷。

  倾城满怀思绪。他在回想昨晚的遭遇。

  昨晚,大概也是这个时间吧,他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因为睡前喝了一点酒,胃有点难受。这轻微的不适提醒他注意到自己已经离开帝国太久了。

  自从莫名其妙的来到玄武,回家的念头没有一刻离开过倾城的大脑,可在遇到雷神骑士团后,这种愿望就不那么迫切了,他觉得,只要快乐,在哪儿都一样。今天晚上,胃痛让他对现实产生了少许不满,这不满立刻膨大起来,接通了与楠·帝释天的不合,促使倾城找到了回家的迫切感。

  他失去了自保能力,留在玄武太危险,假如有什么不好的消息传回帝国,后果不堪设想。不管怎样,至少也该给帝国的朋友送个信,免得他们担心。思来想去,还是应该尽快离开玄武。

  他起床,出门。然后怪事发生了。

  倾城回忆起昨天晚上的遭遇,心中塞满了谜团。

  他记得自己带了干粮和水,悄悄走出帐篷,打算去偷一匹快马。他经过阿楠的帐篷,不由停下脚步,心中泛起一丝不忍,他知道自己不辞而别,阿楠一定会感到难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狠下心来,转身离去。

  就在转身的瞬间,倾城突然觉察到异样的视线。

  有双眼睛正在背后窥伺。

  他记得自己当时下意识的朝着目光射来的方向望去,而一只冰凉的手掌却在此时搭在他肩头。

  倾城的回忆在此变得模糊不清,极度惊恐的心理状态除非回到事发当场否则难以形容。

  他只清晰记得那晚回忆的主干:那只手的主人,一位白衣白裙的蒙面妇人,出现在他身后,就像一株不知名的植物,突然从地上长出来。

  女人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不能一走了之。”她说“一走了之”时用词很古雅,嗓音有种特别的陌生感,让你只能理解句子本身,却休想从其中找到一丝感情。

  通过回忆嗓音,现在倾城可以断定她应该是位美丽的少妇,有着冷若冰霜的性情。

  当然,对于昨天晚上的倾城来说那女人的年龄相貌与性情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他当时吓傻了,脱口而出的是“姐姐饶命,我不是贼”!

  “不饶命、就是贼。”蒙面女人一字一句的说,“你是个偷心的无赖小贼!”

  “……大姐,这句台词十年前就过时了。”

  “混账!”女人闪身抢进倾城跟前。在他肩上轻轻一摸,旋即飘身退开,负手卓立,眼中噙着冷笑。

  倾城打了个冷战,感觉不太对劲儿,可就是不知道哪里出了错,直到看见那女人举起一只血淋淋的手臂。

  倾城回想着那女人撕下了自己的右臂,可是他无论当时还是事后都没有感到丝毫痛楚,他曾经怀疑自己当晚所见只是那女人的幻术,可是当他现在对着篝火挽起袖子,却在肩头发现了清晰的疤痕。

  很淡的疤痕,让他联想到画框里的童年。倾城相信自己肩头在昨晚之前绝对没有受过伤,那么那道疤痕的确是蒙面女人撕下他的手臂后留下的见证,可为什么伤口会在一夜之间愈合如初,只留下了淡淡的疤痕,一如十年前的旧梦?

  那个晚上,手臂被撕下来之后,倾城记得那女人问他是否害怕,倾城没有回答,用残存的左手狠狠扇了自己一耳光。

  女人说:“傻小子,你没做梦。”

  倾城反问:“难道是你梦见我?”

  女人以为倾城调侃自己。她恼怒了。她攥紧拳头,电流击穿了那只断臂。断臂变成一堆红色沙尘,女人一扬手,干燥的沙尘就悠悠散落在夜空中了。

  “我不准你离开楠·帝释天。”女人用法官宣布判决的口吻说:“你必须留在她身边,关心她,保护她,宠她,爱她,永远!”

  “倘若如你所愿,楠·帝释天将在这个世界剧终前谢幕!”

  女人诧异极了,眸子里爆出火花。“原来你能看到未来……”说完这句话,蒙面女人便翩然飞去了。像一只梦幻织就的蝴蝶,融化在夜空里。

  倾城木然呆立,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感到右臂麻痒难耐,低头一看,一只粉红色的棒状物正从创口截面钻出,缓缓蠕动。

  一条虫吗?

  哦,原来是新生的手臂。

  一刻钟后,手臂停止了生长,除了皮肤较为细嫩,与先时并无二致。

  手臂不在的时候,倾城只觉得荒诞,并不伤心,也没有害怕,可是现在,亲眼看着它长出来,倾城却开始感到由衷的恐惧。

  一个神秘而陌生的女人像植物一样从地里长出来,之后又变成蝴蝶的碎片,消失在夜空,她莫名奇妙的夺走了你的手臂,又莫名其妙的还给你,她做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把你留在一个女人身边,可是你却根本不认识她,这到底算是怎么一回事呢?倾城问自己。

  没有答案。

  “君上,您还没睡啊?”无聊冲他挥手。他和废话、跑得快正围着篝火喝酒,今晚轮到他们三个值夜。

  他们在马厩旁升起篝火,一直守在这里,而倾城就站在马厩前,他们距离不过五、六丈。他们处在彼此的视野之内,他们没理由忽视彼此的存在,可事实却是他们直到现在才发现对方。

  “想看看马睡觉是什么样。”倾城信口答道。

  “君上也喜欢马?”废话问。

  “明天早上就一起去野马川罢。你会看到玄武最好的马!”跑得快笑道。

  “我都等不及天亮啦!”

  倾城走向篝火,怀着疑问:刚才他们在哪里?我又在哪里?

  翌日。

  阳光灿烂。

  楠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倾城的床上,身上也是倾城的味道。

  她努力收拾回忆碎片,想起自己走进商人们的帐篷,坐在他们中间,提议一起喝酒。

  楠还记得自己在黎明时分结束了酗酒。一掌拍碎了酒碗、酒缸和桌面,高声宣布:从现在起,每次护送商旅往来玄武,将收缴他们行商收入的五分之一作为保护费。

  有人不服,楠记得自己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扭断了他的脖子。

  再往后,她离开了商人们的帐篷,去找篝火旁独自沉思的倾城。她找到了他,想揍他一顿,谁让他这些天都不理她,让她如此痛苦。

  她找到了仍在沉思的倾城,还记得他发现自己后立刻跳起来,大叫一声,冲上来抱住她。

  在醉鬼阿楠的眼中,昨夜的倾城就像小丑似的围着自己唱歌跳舞,现在回想,倾城当然不是唱歌,而是怒冲冲的埋怨她又喝得酩酊大醉,所谓跳舞,也许是看到她满身酒渍血污后的惊诧举止罢。

  楠的怀中还残留着昨夜拥抱的甜蜜触感,回忆却在篝火前戛然而止。到底有没有痛打倾城,她记不得了。现在,她睡在倾城的帐篷里,睡在倾城的床上,身上还有倾城的气味,这说明昨晚她跟倾城睡在一起。这不能证明什么,她完全可以把倾城掐死后再抱着他的尸体同床共枕。只要相信自己在梦里,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现在倾城不见了,到底是活蹦乱跳的跑出去撒野了还是被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挖坑埋了?

  楠低声呻吟,忍着头痛起床,出去找他。

  “君上请看——那就是牧马河!”

  朝着“跑得快”的指向,倾城举目眺望:巨大的峡谷之底,一条微微闪着白亮的浩浩荡荡的大河正从天尽头蜿蜒而来。

  北岸,狼山在阳光下反射出着钢蓝色的金属色泽,仿佛一尊古佛,静静凝视着来自天上泻向俗世的洪流。

  顺着河岸向下奔驰,不知不觉中河道霍然开朗,地势陡然平坦,一望无际的平原出现在长河两岸,成群的驯鹿、野马从北方迁徙到此地过冬。

  这里就是倾城此次出游的目的地——野马川。

  “废话”和“无聊”告诉倾城,玄武的名马,大部分产自野马川。每年的这个季节,各地的驯马师都会来野马川碰运气,他们有不少朋友干这个行当,假如倾城有兴趣,可以来观赏他们驯捕野马。

  今年野马川的人气特别旺,这都是因为马王“踏雪乌骓”出现在野马川所致,其赏格已经达到了十万金币的天文数字。为了捕获踏雪乌骓,野马川附近早已被栅栏圈了起来,只在踏雪乌骓经常出没得方向留有入口,静候宝马入彀。

  倾城来得凑巧,刚到野马川就听人嚷道“踏雪乌骓来了”!

  赶过去一看,果然有一匹黑骏马踏着碎步而来,对驯马师们视而不见,径自去河边,打了个响鼻,其它野马全都闪开,它这才高傲得走上前去喝水。倾城凝神打量,只见那马骨架高大、脚踝细直、宽宽的前胸凸隆着块块肌键,阳光下,毛皮像黑缎子一样闪闪发光,只有马蹄雪一样白。

  “不是踏雪乌骓!”废话突然叫道。

  “怎么不是?你瞧,它浑身黑缎子也似得黝黑锃亮,只有四只蹄子是白色,当然是踏雪乌骓。”一位资深驯马师反驳道。

  “你看得不仔细,”废话道:“你看那马的蹄子,只有蹄尖儿有一点白色。”

  倾城仔细一看,果然只有蹄尖是白色,像是沾了雪渍。

  又听驯马师说道:“就算只有那一点白,也是踏雪乌骓啊!我干这行十二年了,难道会出错?”其它驯马师也都连声附和。

  废话又要解释,无聊截道:“蹄子全白,才是踏雪乌骓,只有蹄尖白,那是‘踢雪乌骓’!迦林仙人在《良骥宝鉴》里面专门记载了这种区别,你们不知道么?”他们两人虽然喜欢斗口,对付外人,却一向同心协力。

  驯马师见他说得头头是道,便将信将疑的问:“那你说,踢雪乌骓和踏雪乌骓那个更好?”

  废话笑道:“都是举世罕见的宝马,不过,一百头踏雪乌骓里才能出一头踢雪乌骓,你说哪个好?而且这匹又是母马,价值更要翻倍。”

  驯马师这才转忧为喜,扭头冲同行高喊:“不止值十万金币哩!”

  “还看什么,快抓金马驹罗!”驯马师们一拥而上,叫嚣着冲向马王。

  废话、无聊相视而笑,没有加入追逐,反而远远的闪开了。

  跑的快告诉倾城,废话和无聊是跑马帮出身,家里几辈子都是这行的状元。

  倾城闻言奇道:“既是如此,两位正该大展身手啊。踏雪乌骓只有一匹,晚了就被别人捉去了。”

  “废话”笑道:“君上,你别看那些人闹得欢,依我看,最后连根马毛都摸不找。”

  果然不出两人所料,那些驯马师围追堵截靡计不施,忙活了半天,却连宝马一根鬃毛也没碰到。

  看看时候差不多了,无聊、废话收拾停当,正要上马,却被倾城拦住。

  “两位兄弟若要生擒宝马,预计花多少时间?”

  “少说也得一昼夜。踢雪乌骓是马中之王,费时只多不少。”废话答道。

  “这么久!”倾城咋舌惊叹。

  “是啊,捕野马其实就是跟马打消耗战,耗得它撑不住了才算完。一般的野马用套马杆就能对付,踢雪乌骓不行——太狡猾啦。任你出什么花招也没用,只有耐着性子耗,所以最耗时间。得千小心万仔细,万一让它逃出马场栅栏,跑出速度来,你就想也别想了——除非你另有一匹踢雪乌骓追它!”无聊解释道。

  倾城一笑,自信的说:“依我看,不必那么麻烦。不如两位兄弟先歇歇,让我试试?只消三个时辰,管保捕得宝马。”

  无聊、废话只得下马,将信将疑得跟着倾城走进马场,按照他的吩咐,用石块、树枝等等就便器材,在河畔摆下一个古怪的阵势。

  跑得快与神奇兄弟也加入了追捕踢雪乌骓的队伍,帮倾城把宝马赶进那阵。

  说来也真怪,刚一踏进那阵,踢雪乌骓仿佛迷路一般,迟迟疑疑的放慢脚步,东瞧瞧,西望望,打个响鼻,又转了个圈儿,好似迷了路,在方圆不足百丈的阵内转圈圈。

  倾城招呼废话、无聊过来喝水,哥俩满头雾水,问倾城是不是对马用了妖法。倾城笑道:“别管什么法,反正,踢雪乌骓是我们的啦!”四人喝了水,吃了干粮,见天色还早,又在河畔打起盹儿来。

  群山寂静无声,阳光和一成不变的流水声不知不觉把人们的灵魂淡化了。

  跑得快一觉醒来,发现“踢雪乌骓”正在河畔逡巡,神态萎靡不振。阵内更有四五个驯马师,有的正在大喊大叫快步疾走,有的趴在地上呕吐不止。无聊、废话也已经醒来,看到这情景,连声称怪,忙叫醒倾城,问他为何如此。

  倾城笑道:“这阵法名曰‘太虚幻境’,进入容易,出来却难。在外面看不过是几块石头,几根树枝,身在阵中,看到的却全然不同,有崇山峻岭汪洋大海,更有数不尽的岔道迷宫,若是不知道出阵的法子,就算走上个十年二十年,也不过是周而复始的转圈儿罢了,永远找不到出路。你瞧,踢雪乌骓两眼无神,定是转圈子转晕了,我这就去牵它出来。”拍掉身上尘土,抱起一副鞍辔缰绳,施施然走进阵去,径自来到宝马跟前。

  马儿在迷宫里转了成千上万个圈儿,早已头晕目眩恶心欲吐,只得任由倾城爱抚亲热。跑得快等人只见倾城笑眯眯得抱着马颈子,凑在长耳朵旁窃窃私语,马也偶尔低声嘶鸣,仿佛言谈甚欢。

  倾城就把鞍辔装上,牵马回来。那群驯马师也都尾随在他身后逃出来,个个有气无力。他们趁倾城等人午睡,想进去浑水摸鱼,偷走宝马,不成想自己也身陷阵内,吃尽了苦头。

  无聊、废话围着“踢雪乌骓”不住口得称赞,倾城笑道:“这马还得请两位调教一下才好。”无聊摇头道:“那不成得,草原上得规矩,马儿只服主人,我们不是它得主人,没资格训练它。”废话也连连点头。

  跑得快建议倾城给踢雪乌骓取个名字。倾城略一思索,笑道:“古时候扶桑国有位名将,得了一匹乌骓宝马,取名松风。咱们这马肯定比他的好,那就不止是松风啦!那……就叫‘万壑松’可好?”一时兴起,倾城朗声吟道:“蜀僧抱绿绮,西下峨嵋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这马跑得就像琴音一样快,所以就叫万壑松!”众人都说好。

  说话间楠也寻来,看见倾城安然无恙,十分开心,又见捕获宝马,不免见猎心喜,嚷着要骑宝马兜风。

  说来也怪,“万壑松”对跑得快他们咻咻咆哮,十分敌视,对阿楠却格外温顺,用额头轻轻撞她的肩膀,低声嘶鸣。

  跑得快戏噱道:“这马真聪明,能在老大身上嗅出君上的气味!”楠狠狠瞪了他一眼,骂道:“少嚼舌头根,闪一边儿去!”众人嘻嘻哈哈的去了,楠牵着马来到倾城身旁,笑道:“这马真不错,我在玄武这些年,大漠、草原、狼山全走遍,也不曾见过这么好的马。”

  倾城拍拍马头,说道:“她叫万壑松,小名阿松。”楠也亲昵的叫了声阿松,那马竟也通灵似的微微颔首,恍若应答。

  “这马,送给你。”倾城把缰绳放在楠的手中,心中想着前天夜里对蒙面妇人的承诺。

  “你说什么?”楠吓了一跳。在大草原上,马就是战士的第二生命,赠马给别人,往往也是托孤的意思。

  倾城眯起眼睛,望着瓦蓝的天空,低声道:“水月有匹汗血宝马,名叫龙侍。”

  楠被这突如其来的悲哀捕获了,感情并不敏感的她也能明白,倾城看到万壑松,就会无可遏抑的陷入对春江水月的思念这种,把马送给她,其实是一种逃避。

  “我不要。”楠发现自己的拒绝,并非如同想象中那么坚定。她并非贪图宝马,而是不愿意倾城难过。

  “古来宝马赠英雄,胭脂赠美人,你不要宝马,难道想要胭脂?”

  “好哇,你还拐着弯儿骂我丑!别跑——”爽朗的笑声中,倾城纵马逃走。楠飞身上马,穷追不舍。

  “万壑松”乃是绝世宝马,楠的骑术又比倾城好,想追上他,自然轻而易举。然而她却偏偏不肯,就在草地上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每次追近,就吓唬倾城:“叶美人儿,投不投降?”

  “不投降!”倾城掉头再逃。她就再追。两人打打闹闹,只顾玩的开心,不知不觉间越走越远,把跑得快等人远远抛在身后。

  万壑松终于厌倦这场实力悬殊的追逐了。它径自冲到倾城前方,横截过来,冲倾城的战马怒声长嘶,吓得那马乖乖站住,任由倾城如何呵斥也不敢动弹了。

  倾城哈哈大笑,指着万壑松骂道:“好个母老虎!”这回楠到没有怪他指桑骂槐,伸手一扯,两人滚鞍落马,复又摔在软绵绵的草地上。

  战马自去吃草,楠和倾城并肩躺在草地上,闭上眼睛,静静享受冬日草原难得的阳光。

  倾城躺了一阵,脸上汗水被风吹干,背却还是湿漉漉的,于是翻了个身。楠紧挨着倾城,这一翻身,恰巧趴在她胸口。

  楠想躲闪,倾城却用力的抱住她,不准她再退缩。僵持了几秒钟,楠就不再挣扎了。

  倾城抬起头,发现楠仍旧闭着眼睛,仿佛与草原融为一体,化作一座孤独的城堡,一条沉思的河。

  倾城也学着她的样子,瞑目沉思,可他的思路总是围着楠打转儿,随着她的呼吸,自己仿佛在浪花上起伏,楠的身躯让他联想到故乡的须弥山脉(即喜马拉雅山脉),与那世界上最雄伟的山脉一样,楠的身体也呈现出以不可战胜的力量为后盾的岑静,在她的世界里,他不再有溺水的危机。

  倾城想起明镜曾借给读的一本古书,里面讲到,世界上第一个神,是一位伟大的女子,她是大地之母,是万物的守护神。

  ……地母创造了一切生命,然后她就躺在大地上,进入了永恒的休眠,她的身体变成了山川平原,变成了江河湖海……

  这个故事,跟昆仑故老相传的盘古开天、辟地,羲皇、娲皇造人、补天的神话不尽相同,可是,倾城却仍为之深深感动,每次匍匐在地面,总会有种清晰而震撼的幻觉——侧耳倾听,地母的心跳声声入耳,恍若来自远古的雷鸣,充满了最纯粹最原始的力量。

  此时此刻,倾城在楠的怀中,耳畔听到的是她心脏有力的跳动,急促,有力。守护女神的血随着心跳脉动……

  倾城展开双臂,手伸进无所不在而又一无所有的虚空,触摸永远把握不住的时光,一种巨大而深沉的悲伤就在此时击中了他,仿佛倏忽而至的流星,没有丝毫防备,眼泪夺眶而出。他的脸紧贴在楠胸口,伴着泪水和她的心跳,梦呓般的倾诉道,“神啊,妈妈……”“傻孩子,在这里的是姐姐……”楠温柔的纠正道。

  叹了口气,她用双臂盖住埋藏在自己胸口的男子,莫名的,一个古怪的词汇——埋藏——呈现在脑海中。是的,她已经把倾城埋藏在灵魂深处了。

  时间在静默中流逝,楠和倾城携手躺在草原上,目送夕阳西下,倦鸟归巢。

  远方传来了马蹄声,恍若暴雨急至。狂风拂面而过,空气中堆积着杀气,红艳艳的火烧云。

  倾城感到大地在震动。

  这次不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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